全球治理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由西方一些學者和政治人士提出的、順應世界全球化和多極化趨勢、對全球事務進行共同管理的理論。它強調由各國政府、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一道,對超國家、跨國性的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國際經濟、跨國犯罪以及基本人權等問題進行治理。在這一理論推動之下,全球治理的實踐也在逐步而有效的展開。以腐敗問題為例,在以往的觀念中,腐敗往往視為國內問題,然而隨著國際化和全球化的發(fā)展,各國政府都認識到,腐敗問題不僅僅是一國的內部問題,而是帶有國際性、全球性的問題:在國際經濟、政治交往中腐敗問題日益嚴重;因國內腐敗問題而導致國內財產向外流動,即資產外逃;因腐敗而導致的社會動蕩和人權問題,也會誘發(fā)國際性問題等。因而對腐敗的治理,在立足于國內治理的同時,還需要通過推動全球治理來加以防控。《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出臺至今已有165個國家加入,而且履約機制更為完善、更為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各國都已經意識到對腐敗問題進行全球治理的必要性以及在預防和懲治腐敗方面所做的努力。
經濟、文化的全球化,必然要求治理的全球化,而網絡時代的到來更加迫切地要求全球治理的全面深化。換言之,現(xiàn)在看來,全球治理不僅僅是政治需要,而是維護國際交流和發(fā)展的一個客觀要求。實現(xiàn)全球治理,最為重要的一環(huán),就是實現(xiàn)它的法治化,使這一可能影響各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的治理格局擺脫那種政治化的操作模式,擺脫依靠個別霸權推行的國際秩序建構。隨著我國國際地位不斷攀升,我國參與全球治理的能力也不斷提升,國際社會對我國的期待也在不斷增加。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參與全球治理的“硬件”比較齊備,可以在各個平臺上發(fā)揮影響,然而,“軟件”卻相對缺乏,最明顯的短板就是缺乏人才。
認識到如上現(xiàn)狀和趨勢,就應反思當前法學院教育的現(xiàn)實:它能否培養(yǎng)出具有服務于全球治理實踐的法律人才?對此,我們可以看三個指標:一、在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中,由國內法學院直接培養(yǎng)并輸送的人才有多少?二、在國際性法律服務機構中,由國內法學院直接培養(yǎng)的人才有多少?三、在參與全球事務的法律專業(yè)人士中,由國內法學院直接培養(yǎng)的人才有多少?倘若真的進行統(tǒng)計,估計可憐得很。可以說,我們法學院教育的水平,與全球治理的發(fā)展趨勢以及我國對全球治理參與的客觀需要,還存在相當大的落差。而如何盡快地縮短這一差距,是當下法學院教育必須直面的發(fā)展模式問題。
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解決觀念問題。在過去十多年里,國內幾所領軍的法學院在法學教育的國際化方面有了長足的發(fā)展:師資的國際化、學生交流的國際化、學術交流的國際化。法學教育的國際化使學生的視野不再局限于國內,并將求知的“觸角”伸向法治發(fā)達國家。不過,總體上看,這種國際化水平還處于初級階段,在法律知識的傳播方面帶有明顯的輸入性特征,而全球治理的觀念還遠沒有確立起來。這種國際化的形式,雖然必不可少,但是,從長遠計,應當著眼從全球化的角度來確立法學教育國際化的方向、形式和規(guī)模。因而在觀念上必須加以調整,具體而言,應考慮五個方面:一是對法治發(fā)達國家的法學理論和法律實踐,要突出“研究”的分量,要強調“拿來主義”,反對那種不加選擇的“學習”和“借鑒”;二是研究視野不應局限于少數(shù)法治發(fā)達國家,應將發(fā)展中國家的法制現(xiàn)狀和實踐納入進來;三是要關注國際組織的法律實踐和發(fā)展過程及定位;四是要關注其他國家參與全球治理的法律形式;五是對我國目前參與全球治理實踐的方式有充分了解。
上述五個方面的提出,可能會讓人感到:這無非要加強國際法和比較法的研究。沒錯,確實要加強兩者的研究、提升教育水平,但遠遠不止于此。從現(xiàn)在看,各個法學學科所涉及的知識都有跨國性和國際性的一面,而參與全球治理必然要涉及各個法學學科的知識。仍以《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為例,其所涉及的法學學科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行政法、乃至商法。所以說,各個法學學科都應具有全球治理的觀念,當然,同時也應具有學科融合的意識。從這個角度看,擁有全球問題意識很重要,這既要求有全球的視野,也要關注全球的問題,并嘗試從法律的角度去剖析和解決這些問題。因而今后的法學院教育,尤其是國內頂尖的法學院,應將教育的視野從主要向內,變?yōu)閮韧馄胶狻韧饨蝗。今后對法學院教育的評價體系中,也應加入相應的指標,將能否培養(yǎng)出符合全球治理需要的國際化人才作為一個評價因子。
視野和觀念決定了目標的選擇和確定。將全球治理納入法學院教育的目標,首先要求教育者放開視野。放開視野,就是要將眼光從主要關注國內,擴及國外和國際,將國際社會法律觀念和實踐的變化及時反饋到日常教學中,將國際社會關注的重大問題引入課堂當中。教育者視野的放開,才能為學生提供更為寬闊的視域,也才能讓學生主動地豐富自己的知識結構,更好地順應全球化時代要求,同時也能夠主動融入日益深化的全球治理實踐當中去。其次,在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上要進行轉變。將全球治理納入法學院教育,并非簡單地進行知識輸入,即簡單地告訴學生,目前國際社會為此做了什么,以及今后打算做什么,更為主要的是,要向學生傳授全球治理的方法、路徑以及如何參與的方式。做到這一點,必不可少的一環(huán)就是要打開大門,讓國內和國際的理論家和實踐者加入到教學隊伍當中。
當然,我們所認同的全球化并非“西方化”,而是能夠體現(xiàn)人類普遍價值和共同利益(尤其是充分考慮發(fā)展中國家利益)的全球化。無論從我國的全球地位出發(fā),還是基于我國固有文化的考量,都需要我們積極加入到全球治理的行列當中,而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全球秩序,無疑是當今法學院教育的一項使命。
來源:《法制日報》201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