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坦率地說,這本《政法往事》,嚴格說來算不上是一本書,它只是將多篇主題和篇幅都類似的文字,按照書的體例和要求裝訂在在一起而已。而且,這些文字也 算不上有多新,絕大部分都是報章專欄的約稿,已經得過一些稿費;除此而外,我也在幾個博客上貼過,我相信也有讀者已經看過。如果您都把這本書買回家讀完了 才看到這段話,也別怪我沒早說。我這可不是跟您撒嬌。 在法律人研究領域,我以前寫過一本《百年中國法律人剪影》(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編過一本《法意闌珊處:20世紀中國法律人自述》(清華大 學出版社2009年版)。這本《政法往事》可以說是前述兩書的續(xù)篇。稍有不同的是,《百年中國法律人剪影》中,更多是圍繞個人的長篇大論;而《政法往 事》,則更多是根據(jù)這幾年搜集的一些邊角史料寫成的“千字文”,關注的角度更多是“事”而非“人”。 你為什么要研究這些法律人?老有朋友這么問我。這個問題我一直在考慮,但一直沒有答案。用一句老套的說法,就像你問爬山者為什么要爬一座有一座山,他會玄妙而富有哲理地告訴你:因為山在那邊。我的答案與此類似,僅僅因為那些法律人在往事中,因為政法在往事中。 這么說可能有點玄乎。事實上,我開始寫這類文字,早期只是朦朧地覺得法史應該不是大學課堂里學得那個樣子,應該不僅僅是制度在流變,更不僅僅是思想在 傳承。意大利史學家克羅齊說過,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那么我也可以化用,一切歷史都是人的歷史。漫漫歷史長河中,倘若要離開法律人的行跡,而去談論法史, 那無異于趕走所有的演員而在戲臺上演“空城計”。而且,由于歷史的塵封以及人為的遮蔽,使得我們對歷史的看法,多少總有些“似花非花”、“看霧非霧”之 感。我覺得我在早期所致力做得一項樸素的工作,就是在法律人的歷史領域,盡可能利用各種史料提供的蛛絲馬跡,而去復原歷史的原貌。 另一方面,除了在法律史的世界中構建以人為主的“人本法史”之外,另一個我認為比較重要的目標,就是要將法史的文章寫得妙趣橫生。王小波在《紅拂夜 奔》序言里說,“對于一些書來說,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對于另一些書來說,有趣是它應達到的標準!蔽蚁矚g一切有趣的文字,老的如林語堂、錢鐘書、唐德 剛,中間的如王小波,小的如韓寒、李承鵬、楚望臺等等。記得有個朋友,曾將MSN簽名改成“你的書值得砍樹嗎?”我想這個問題,可能對每個寫書的人都適 用,而書的有趣與否,本來就該是是否值得砍樹的一個標準。對我而言,盡可能讓每篇文章都有趣,是我孜孜以求的一個目標,盡管在在事實上,我們的法史沉重地 讓有趣的事情也變成悲劇。 當然,從更宏觀角度來說,我關注的基本問題是在歷史舞臺上,法律人有何作為?法律人究竟應該如何作為?如果未能如愿以償?shù)脑,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讓法?人未能作為?……這些問題并不是貫穿在每一篇文字中,但這的確是我寫這些文字最原始的出發(fā)點;蛘哒f,之前我對這些問題,并沒有一個清晰而明確的判斷,更 多時候是一種基于個人思考習慣的直覺。直到2010年上半年,作為中歐法學院09級博士研究生,我聆聽了方流芳教授給研究生開的“思想政治課”——法律職 業(yè)倫理,對這些問題的思考才豁然開朗,頗有醍醐灌頂之感。我的筆端所要傾訴的,無他,職業(yè)倫理而已。由此,我要向方流芳教授致以誠摯的謝意。 這些文字大都是專供《法制早報》、《法制日報·周末版》、《法制日報·法學院?、《律政方圓》、《中國政法大學校報》等報刊上“政法往事”專欄的。需 要申述的是,這些文章的寫成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這些專欄也基本上都是自生自滅而生生不息。此外,還有部分文字在《同舟共進》雜志、香港中文大學 《二十一世紀》網絡版以及《中國社會科學報》發(fā)表。由此,我得特別感謝如下編輯:《法制日報·周末版》副總編馬霄雷、《法制日報·周末版》文化版主編趙國 君、《法制日報·周末版》實習生王兆國、《法制日報·法學院專刊》主編蔣安杰、《法制日報·法學院?穼嵙暽鷦@剛、儀浩、《律政方圓》雜志編輯王立 杰、曾供職于《法制早報》的申興旺編輯、《同舟共進》編輯郭芙秀和《中國社會科學報》編輯郭爍、《中國政法大學校報》編輯張培堅。說實在的,這些文章要不 是他們催促,可能永遠也寫不出來。 另,本書還收錄了部分與“政法往事”有關的幾篇書評。這些書評大都發(fā)表在《新京報·書評周刊》、《南方都市報·閱讀周刊》和深圳《晶報》書評版。在一 段時間內,我比較勤于寫書評,原因無他,只是他們的稿費尚可,還不至于讓人生出“賣字又賣身”之痛感,也多少讓混跡于識字人中的我有點尊嚴,足以支撐我每 月買書的支出。由此,特別向最早跟我約書評的《新京報·書評周刊》前編輯、現(xiàn)任《中國周刊》編輯的陳遠以及《新京報·書評周刊》編輯張曉波、方緒曉、《南 方都市報·閱讀周刊》編輯雷劍嶠、戴新偉、深圳《晶報》書評編輯張楠等致謝。 在書前嵌入賀衛(wèi)方教授和謝泳教授的大序,實在是一件美不勝收的事情。在大學期間,賀衛(wèi)方的《法邊余墨》和《具體法治》,幾乎成為我了解法學、理解法學 的啟蒙讀物和寫“千字文”的范本;謝泳的《逝去的年代》、《大學舊蹤》等作品,亦成為我關注法律人并進行研究性寫作的圭臬。如今,他們一南一北、一西一 東,南北輝映,東西成趣,不期在拙書中相聚,或許也是將來的一段學林佳話。盡管他們不一定愿意收我這樣駑鈍的人的學生,但我卻的的確確在內心將他們奉為我 精神層面的師承。在這里,謹向賀衛(wèi)方教授、謝泳教授致以誠摯的謝意。 此外,我還得感謝特別我的導師李曙光教授、中歐法學院中方聯(lián)席院長方流芳教授和歐方聯(lián)席院長高美蓮(Ninon Colneric)教授。當年追隨李曙光教授,投身于“曙光名門”,主要也是看中李曙光教授從法史學到破產法的精彩轉型,甚至將此轉型作為我的一個目標。 只是入門之后,我的興趣始終還沒有走出法史,連經濟法專業(yè)的碩士論文,寫得都是《破產在在近代中國的制度變遷》。作為中歐法學院第一批博士研究生之一,我 在學業(yè)初期,并未將全部精力放在所謂的專業(yè)上,他們不以為忤,反而給了我足夠的寬容與理解。能夠在中歐法學院學習是我的幸運,我亦永遠以中歐法學院為榮。 但無論如何,這些文章最終能夠以書的形式出版,我不能不感謝北京大學出版社副總編蔣浩和北大出版社第五圖書事業(yè)部副主任曾健。曾健以他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敬業(yè)精神,使得這些并不美麗的文字,能夠以書的方式美麗地面世。謹向曾健致以十二萬分的謝意。 本書的“美麗”,還得歸因于如下親友的勞動:李海艷同學不僅陪伴著我的寫作,幫我完成了這本書的校對工作,亦為搜集圖片費盡九牛二虎之力。賀維彤和小 老鄉(xiāng)徐小平,亦為本書圖片的收集,付出了艱苦卓絕的努力。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孫笑俠教授、我原來在中國政法大學校園文化建設辦公室的同事孫黎萌等,慨允本 書使用他(她)們收藏的部分圖片,謹致以謝忱。 2010年7月18日(農歷六月初七)是先父逝世三周年忌日。三年前的7月20日,先父一病沉疴,駕鶴西歸。在三周年忌日來臨之際,我由于身體小恙,稿債纏身,最終未能回鄉(xiāng)祭奠,只能在軍都山下遙祭再三。這真是一件遺憾而沒有辦法的事情。在此,我愿將此書獻給先父。 謹以此后記,致親愛的讀者。我誠摯地期待著您的批評與指正。
2010年8月14日于昌平軍都山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