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中國憲法學青年論壇”預定于2026年暑期在武漢大學召開。經(jīng)廣泛征求意見,現(xiàn)確定本屆論壇主題為:基本權利的規(guī)范力
過去二十余年間,中國基本權利基礎理論研究取得長足進步。這一學術進程以2001年齊玉苓案引發(fā)的“基本權利的私法效力”問題為開端。這也從源頭上將“基本權利應當具有何種規(guī)范效力”設定為了中國憲法學基本權利研究的核心議題。
近年來,伴隨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態(tài)化,憲法中的基本權利條款越來越多地被實踐激活。在法律草案的合憲性審查和對法規(guī)、司法解釋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中,如何預防、糾正對基本權利的侵害、落實對基本權利的保障,也一直是審查的要點。在我國獨特的憲法實施制度體系下,基本權利應當如何拘束各類主體,應當具備何種內(nèi)涵和何種強度的規(guī)范作用,仍是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在中國法治進入“合憲性審查時代”之前,中國基本權利教義學的建構呈現(xiàn)出較強的比較法開放性。法教義學以本國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為基礎,以回應本國的真實法律實踐為目標,因而天然是本土化的。但法治文明的互鑒也是必要的,其有助于避免一國法治走向僵化封閉,從而也是人類法治文明史中的常態(tài)。
憲法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保障人權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基本權利規(guī)范普遍存在于現(xiàn)代國家的憲法中。相比國家機構等內(nèi)容,各國基本權利的規(guī)范與學理往往具有更多的共通性和可借鑒性。
中國基本權利教義學的建構開啟于“合憲性審查時代”之前,積極借鑒比較法資源,有效改善了其時理論資源和實踐場景雙重匱乏的局面。同時還應該看到,比較法借鑒是基于強烈的中國問題意識,所指向的是讓中國憲法具備真正的、強大的規(guī)范力。
舉例來說:“客觀價值秩序”原理之于我國憲法文本較強的綱領性、原則性的特點具有接續(xù)建構的意義,取向中國憲法從“政治綱領”到“規(guī)范憲法”之嬗變;“基本權利的私法效力”原理則與我國憲法設定的(馬克思主義的)國家與社會關系原理若合符節(jié),能有效解釋我國憲法多個基本權利條款不以國家為唯一義務主體的規(guī)定,并回應私主體間結構性不平等所帶來的諸多法律爭議。
在此種導向下,我國憲法學者在基本權利教義學的不同層面上的探索,不論是基本權利總論層面關于基本權利的性質(zhì)、功能、第三人效力、保護范圍、競合、沖突、放棄,以及基本權利的干預及其法律保留、比例原則等合憲性標準的探討,還是在個論層面針對人格尊嚴、財產(chǎn)權、通信權、勞動權、平等權等具體基本權利條款規(guī)范內(nèi)涵的追問,都有力促進了我國憲法學的知識累積與發(fā)展創(chuàng)新,進而推動了憲法規(guī)范力的切實展開。
圍繞憲法規(guī)范、取向憲法實踐來建構基本權利的學理體系,是中國憲法學的永恒任務。于此也應清醒地認識到,距離基礎堅實、義理融貫、貼近實踐、面向未來的法學體系的理想狀態(tài),中國的憲法教義學還有巨大的提升空間。同時,新時代的依憲立法、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等憲法實施制度的建立發(fā)展,也為反思、整合既有研究以形成足以回應中國實踐的完備的基本權利教義學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有鑒于此,本屆中國憲法學青年論壇仍以“基本權利的規(guī)范力”這一核心要點切入,以期對以下(但不限于)議題的深入思考:
1.基本權利基礎理論的“中國方案”。必須避免簡單移植,而在中國憲法文本和實踐基礎上形成妥帖的學理方案。近期在基本權利干預、法律保留等問題上已經(jīng)有新的進展。如何在我國獨特的合憲性審查制度下思考基本權利作為主觀權利和客觀價值的功能展開,如何詮釋中國憲法中占比很高的社會權的規(guī)范性,如何處理基本權利與其他包含實質(zhì)價值的憲法條款的關系,基本權利案例的分析框架和要點需要做何種調(diào)適,等等,都有待繼續(xù)探討。
2.基本權利與部門法。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包括:基本權利在何種程度上,以及應當如何影響和塑造民事、刑事、行政及社會等部門法?部門法又是如何具體化乃至變遷基本權利的規(guī)范要求和價值內(nèi)核的?法典化時代,“依憲立法”的要求是否意味著基本權利要為法典的體系化形成提供支點?如何厘清憲法基本權利與部門法中法律權利的關系,部門法的合憲性解釋是否蘊含著“合基本權利實施”,基本權利在部門法制度和學理建構中究竟應起到何種作用?
3.作為合憲性審查基準的基本權利;緳嗬麘绾尉唧w地展開其規(guī)范性,以對立法、行政、監(jiān)察、審判、檢察等不同公權力形成有效約束?在中國的國家機構架構下有哪些可以一般化的路徑?如何在中國的事前事后統(tǒng)籌并進的合憲性審查模式下,通過憲法解釋與法律解釋,激活、強化基本權利在草案審議與個案審查中的規(guī)范力量?
4.新興基本權利。面對科技發(fā)展與社會變遷,如何從中國憲法中推導與證成新興權利與未列舉權利?證成的門檻標準是什么?在這一過程中部門法理論發(fā)揮了什么作用?新權利建構的背后存在何種新權力格局的發(fā)展?新興基本權利與既有基本權利的關系是什么?是否有獨立完整的權利內(nèi)核?其規(guī)范力的來源、內(nèi)容與邊界應如何界定?
針對上述議題,我們既期待體系化的深度思考,也歡迎針對具體問題而展開的精細研究。
依本論壇慣例,將在四個半天分別以四個單元展開研討,每個單元由主報告、評議、自由討論等環(huán)節(jié)組成,由一位報告人作主報告,五位評議人作評議。論壇還將邀請資深學者擔任單元主持人及論壇總結評議人。現(xiàn)征集四位主報告人。
注意事項如下:
1.主報告人須對相關議題已有深入思考及一定的研究基礎;
2.主報告人須就此主題撰寫新的、有分量的學術論文;
3.報名請于2025年12月15日前發(fā)郵件至論壇召集人張翔教授prof.x.z@pku.edu.cn,請在郵件中介紹已有的研究基礎和希望提交論壇的主報告的題目。
歡迎青年憲法學者踴躍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