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消息,首屆“高銘暄優(yōu)秀法律援助案例獎”評選報名開始,評選結果將在9月17日發(fā)布。
據(jù)悉,2020年9月10日,高銘暄捐贈暨“高銘暄優(yōu)秀法律援助案例獎”設立儀式在北京舉行。中國法學家、“人民教育家”高銘暄,司法部部長唐一軍,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司法部原副部長、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理事長張彥珍,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出席。捐贈資金設立“高銘暄優(yōu)秀法律援助案例獎”,該獎項設立一、二、三等獎,每年評選一次;一等獎1例,獎金3萬元;二等獎2例,獎金1萬元/例;三等獎10例,獎金5000元/例。
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參評的法律援助案例應當在本評選的自然年度(2020年度)內(nèi)已經(jīng)辦結的案件。
2.各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部門中負有法律援助工作行政管理職責的機構(以下簡稱法律援助管理機構)或者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實施單位以單位名義集中組織申報與推薦。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實施單位申報與推薦的,應提供《項目執(zhí)行協(xié)議書》(2020年度項目資金支持)復印件。不接受個人申報。
同一單位應當嚴格審查申報案例,原則上推薦案件不超過2件。
3.應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一是申報表;二是法律援助案件的卷宗材料或歸檔材料;三是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在申報表中,組織申報單位應當認真填寫推薦理由(不應少于1500字)。
在法律援助案件的卷宗材料或歸檔材料中,應當包括:(1)權利義務告知書;(2)授權委托書等委托手續(xù);(3)全套法律文書(含起訴書、裁判文書等);(4)閱卷材料、閱卷筆錄及案情分析;(5)證據(jù)目錄及證據(jù)材料;(6)會見筆錄;(7)辯護詞(代理詞);(8)出庭通知書;(9)庭審筆錄或律師記錄;(10)結案報告等內(nèi)容。
在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材料中,可以包括:當事人評價或者社會評價、媒體報道以及是否獲獎等反映辦案質量與效果的材料。
4.上述材料,申報表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兩種形式;案件卷宗材料或歸檔材料,及其他材料提供電子版形式。材料中涉及單位或個人信息,我們將注意不向無關人員公開。
應當明確依次分類疊放紙質版材料,通過中國郵政EMS或順豐快遞,統(tǒng)一郵寄到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科研樓B642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郵編:100088。聯(lián)系人孫道萃副教授(010-58902975/15210848536)
電子版(word或PDF,申報書必須是word文檔格式)材料統(tǒng)一發(fā)送到指定郵箱legalaid@cupl.edu.cn。要求依次將材料壓縮(同一單位推薦多個案例,分別單獨壓縮單個案例并最后集中打包),應當通過附件方式發(fā)送,郵件主題一律按照“組織單位名稱+XXX案例材料+首屆高銘暄優(yōu)秀法律援助案例獎”的格式加以注明。其中,在“XXX案例材料”中,電子文檔名應分別標注“申報書”“案件卷宗或歸檔材料”“其他證明材料”,以便查詢和歸類。
5.各地市級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管理機構或者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實施單位積極組織申報,并應于2021年5月15日(以實際郵戳日或者電子郵件發(fā)送日期為準)移送申報材料,逾期諒不受理。
6. 2021年9月17日,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與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聯(lián)合共同舉辦優(yōu)秀案例發(fā)布會。
有關發(fā)布會的具體安排,屆時再另行對外發(fā)布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