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亞太民法學術研討會——面向世界的侵權法”在北京永興花園飯店成功舉辦。此次會議由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與悉尼大學亞太法研究中心共同主辦、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承辦、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協(xié)辦。來自澳大利亞、日本、韓國、中國臺灣地區(qū)、澳門地區(qū)和中國大陸近20所大學的專家學者、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律師、媒體記者以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的部分師生70余人出席了會議。
會議開幕式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米新麗教授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教授、悉尼大學亞太法研究中心主任凌兵教授、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喻中教授、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洪芳女士先后致辭,對與會嘉賓表示熱烈歡迎,肯定了此次會議對中國大陸制定民法典工作的意義,熱切期待亞太地區(qū)民法學術交流日益繁榮,并預祝本次研討會取得成功。
大會共分為四個單元,第一單元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姚輝主持。楊立新教授做了題為《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并列責任的解讀及責任承擔》的報告,對不確定并列責任主體的三種類型做了詳細的分析。悉尼大學亞太研究法中心Michael Sevel的報告題目為《Strict Liability and the Rule of Law》,探討了設置嚴格責任的歸責原則是否會削弱法治。日本一橋大學法科大學院院長瀧澤昌彥教授的報告《Outline of Japanese Tort Law》從一般責任原則和特別規(guī)定出發(fā),闡釋了日本侵權法的歸責原則。臺灣輔仁大學副校長陳榮隆教授著眼于日益緊張的醫(yī)患關系,探討《臺灣對醫(yī)療糾紛補償制度之建構》,引出頗具時代感的醫(yī)療糾紛補償制度構建的命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保玉教授報告的題目為《交通事故損害救濟體系的沖突與協(xié)調》,通過分析我國交通事故損害救濟體系的“賠償首要”補償性特質,指出應當將事故預防優(yōu)于事故補償,通過事故補償實現(xiàn)事故的預防與減少。本單元報告結束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石佳友、中國政法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朱巍分別對發(fā)言人的報告進行了精彩的評議,提出獨到見解。
第二單元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世君副教授主持。悉尼大學亞太法研究中心Belinda Reeve報告的題目為《McDonald’s in court: The Role of Tort Litigation in Obesity Prevention Strategies》,關注食品公司作為肥胖癥頻發(fā)的誘因應當承擔的責任,提出在公共健康領域政府必須采用創(chuàng)新的行政管理策略,制定強有力的法律法規(guī)。山東大學法學院郭明瑞教授做了題為《危險責任對侵權責任發(fā)展的影響》的報告,指出工業(yè)化進程的加速使危險責任在社會生活中的適用基礎更加廣泛,分析其對侵權法發(fā)展產生的影響。韓國嶺南大學法學院李相旭教授的報告《Current and Future Issues of Risk Responsibility in Korea》,通過數個例子來展現(xiàn)韓國如何通過立法形式完善危險責任制度,并討論了在韓國民法典中創(chuàng)制一般條款以識別危險責任的優(yōu)缺點。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李永軍教授的報告為《產品自損的侵權法救濟置疑》,指出從比較法的視角看,很少有國家一概對產品自損給予侵權法上的救濟,從我國民法體系化的視角來解釋,我國法上的產品自損從本質上屬于違約問題,應由合同法規(guī)范調整。澳門大學法學院蘇建峰老師的報告題目為《澳門民事責任的基本結構》,通過對《澳門民法典》中若干條款的解讀,詳細闡述了澳門民事責任的結構。最后,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翟業(yè)虎副教授和國際律師事務所董焦女士對以上學者的發(fā)言進行了詳細評議。
第三單元由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管曉峰教授主持。悉尼大學亞太法研究中心的Sascha Callaghan的發(fā)言題目是《The Right to Take Risks: Tort Law Meets Disability Rights in the High Court of Australia》,指出在影響到精神病人民事權利的過度性危險預防措施問題上,提倡自治和適當的冒險。清華大學法學院崔建遠教授做了題為《論歸責原則與侵權責任方式的關系》的報告,探討了如何確定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與應用領域,以及歸責原則與侵權責任方式之間的匹配關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米新麗副院長做了題為《論藥物人體試驗中受試者的知情同意權之保護》的報告,認為藥物人體試驗中保護受試者的權益是關鍵,并從不同方面針對受試者的知情同意權保護進行了闡述。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劉召成副教授的發(fā)言《安全保障義務的擴展適用與違法性判斷的發(fā)展》具體闡釋了安全保障義務可以作為不作為侵權而不僅僅是間接侵權的原因及其判斷標準和發(fā)展前景。最后,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熊丙萬副研究員和中國政法大學外國語學院張魯平副教授對以上發(fā)言進行了評議。
第四單元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王德山副教授主持。吉林大學法學院曹險峰教授的報告《侵權責任法第76條的定位與高度危險責任的體系構成》從歷史解釋、學說史角度及至損行為的性質分析了應將第76條定位于關于高度危險責任減責事由的特殊規(guī)定。四川大學法學院王竹教授的《Research on Building Partitioned Users’ Moral Liability of Relief for Damage Caused by Unidentified Throwing or Falling Object》,提出《侵權責任法》第87條應該定性為來源不明拋擲、墜落物品致害,建筑物區(qū)分使用人應該承擔按份的道義補償責任。山東大學法學院滿洪杰副教授做了題為《美國醫(yī)療糾紛解決機制的新發(fā)展及其啟示》的報告,指出我國應借鑒近年來美國建立的醫(yī)療不良后果的披露、溝通與道歉的醫(yī)療糾紛解決機制,將其納入到患者知情同意權的范圍內。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劉潤仙副教授的報告《我國食品安全法中民事賠償制度》,分析了生產者及經營者“明知”的司法界定、鑒定標準以及懲罰性制度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陶盈老師的發(fā)言《環(huán)境分別侵權行為研究》分析了復數行為人分別實施的環(huán)境侵權行為的類型、構成要件及其責任承擔規(guī)則。最后,由湖南大學法學院陳璐副教授和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趙曉舒助理教授對以上發(fā)言進行評議,并提出了建設性意見。
閉幕式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喻中院長主持。楊立新教授高度評價了會議討論的成果,認為其不僅為侵權法研究帶來新的思路,也必將為中國民法典的編纂發(fā)揮積極作用,為推動世界性的法學交流提供借鑒意義。凌兵教授對會議各方致以誠摯的謝意,表達了與各國學者共同促進學術發(fā)展的愿望。喻中院長認為本次會議“內容豐富、信息飽滿、視野開闊、文化多元”,各位學者的不懈努力正在為亞太民法學術交流書寫歷史。會議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