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一個美麗的小縣城錦屏,一個侗族女孩捧讀著小說《你為誰辯護》,萌生了學習法律的夢想。1989年秋天,16歲的她如愿考上中國政法大學,開始了在法大的十年求學生涯。2014年初春,在將滿四十一歲之際,她獲得了中國法學會評選的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她是王萬華教授,一位名副其實的法大人,一位花了近二十年時間在學術之路上苦心孤詣打磨行政程序法這把寶劍的學者,一位身體力行為推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而揮劍的實踐者。
結緣法大,十載韶華定于斯
如果不是種種巧合,王萬華本會成為西南政法大學的學生。
1989年,中國政法大學首次在貴州招生,只招6人。高考前填報志愿時,王萬華填報的是招生人數(shù)更多的西南政法大學。巧的是,高考成績出來后,趕上國家縮減錄取名額,全國考生都必須重填志愿。成績排在貴州文科第五的王萬華,這一次選擇了中國政法大學。
那時的昌平校區(qū)尚在建設中,89級的開學典禮是在旁邊一所部隊的中專舉行。法淵閣也還沒影,圖書館是設在現(xiàn)在一食堂的二層。雖然對學校的條件略感失望,但眾多名師的課程很快轉移了她的注意力,讓她進入了學習的狀態(tài)。
本科時,王萬華在閱讀上涉獵很廣,自小喜歡讀偵探小說的她仍愛看文學、史學方面的書,當然也啃過法理學的經(jīng)典著作。雖然畢業(yè)可以分配到很好的工作,但王萬華還是決定繼續(xù)深造,走上學術的道路。1993年,她以專業(yè)第一的成績錄取為本校的行政法學方向碩士研究生。
當時研究生雖然不分導師,但來上課的都是行政法學界的有廣泛影響力的學者,其中不乏泰斗級人物,如中國當代行政法學的重要奠基者、巴黎大學行政法學博士王名揚先生,接近八十歲高齡仍難舍講臺,讓王萬華和其同學有幸沐浴前輩學人的教誨。
王萬華在法大的學習經(jīng)歷并未就此終結,1996年,23歲的她報考了本校行政訴訟法學方向博士研究生,師從新中國訴訟法學奠基人之一陳光中教授,也是對其影響最深的恩師。為了投入先生門下,在一年的復習期間王萬華深入學習了中國刑事訴訟法學和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學中關于正當法律程序成熟的理論研究使其受益匪淺,成為其后來研究行政程序法的基礎。
走上行政程序法的研究道路,還得感謝行政法學界著名法學家應松年教授。攻讀博士學位之初,正值國內(nèi)學者剛剛開始關注行政程序法,應松年教授將一些基礎性的研究工作交予王萬華來做。在跟隨應松年教授從事課題研究的過程中,王萬華接觸到十幾個國家和地區(qū)的行政程序法,對行政程序法產(chǎn)生了濃厚的興趣,最后將之確定為博士論文的選題。歷經(jīng)近一年之努力,王萬華完成了博士論文《行政程序法研究》,這是全國第一篇關于行政程序法研究的博士學位論文,因對行政程序法原理作出重大創(chuàng)新性研究而被評為2001年度百篇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論文突破了當時“程序法就是訴訟法”的認識,推動了行政領域的程序法治研究。
1999年,王萬華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流動站,師從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前任會長張慶福教授,繼續(xù)從事行政程序法學的研究,張老師為學術甘守寂寞的精神深深影響了她。2000年,王萬華遠赴英倫,在英國著名學府華威大學法學院做了一年的訪問學者。2001年,王萬華回到母校中國政法大學任教,28歲評為副教授,32歲破格評為教授,33歲評為博士生導師。
至今,法大培養(yǎng)出的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已達到七位(以當選時在法大任教為準),王萬華無疑是極其特殊的一位。她是唯一一位本科、碩士、博士皆在法大求學的,可謂名副其實的法大人,在法大校園,軍都山下、曉月河畔,度過了她最美好的十年青春歲月。誠如王萬華所言,法大已成了她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苦心孤詣,寶劍鋒從磨礪出
行政程序法學自上世紀90年代在國內(nèi)興起,如同一把未經(jīng)打磨的寶劍,王萬華正是早期加入這一領域開展研究的開拓者之一。近二十年來,王萬華的研究精力傾盡在這一領域,一磚一瓦搭建出完整的成果理論體系,一心一意磨礪出寶劍的耀眼鋒芒。
王萬華憑借博士論文《行政程序法研究》在學界嶄露頭角。在這篇論文中,王萬華明確區(qū)分了行政程序與司法程序,尤其是與行政訴訟程序的差別,將程序法治拓展到行政法治領域。此外,王萬華創(chuàng)造性地提出行政程序在現(xiàn)代社會的雙層含義,技術層面上的行政程序在每一社會形態(tài)普遍存在,但權力制約層面上的行政程序則為現(xiàn)代社會所獨有。只有在現(xiàn)代社會,公民作為具有獨立人格的主體參與到行政權力的運行中,公民在行政程序運行過程中的權利才能得到重視和保障,使行政權力受到制約。在行政程序法典的基本內(nèi)容選擇上,王萬華提出了三個思路:是否包括實體規(guī)范;是否包括內(nèi)部行政程序;是否包括行政復議程序。這三個思路得到了后來學界的廣泛認同和采納。
同樣因在行政法學研究作出突出貢獻而獲得第五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的薛剛凌教授這樣評價這位博士生期間的同學:“王萬華專注于行政程序法研究,為推進行政程序法理論研究、制度構建做出了重大貢獻,她最大的特點是,做學問勤奮、踏實、認真,不急功近利!
我們可以想象一位執(zhí)著的鑄劍師在爐火旁一遍又一遍地打磨心愛的寶劍,可在他心里這把寶劍似乎永遠還不夠鋒利。王萬華則是在學術的殿堂里,苦心孤詣地鉆研行政程序法,在她心里似乎永遠也沒有止境。用王萬華自己的話說:“創(chuàng)新和深入是學術研究的核心,我希望盡最大的努力和可能,能夠達到學術上的至高境界!
然而她取得的成果已經(jīng)足夠耀眼。近二十年來,她先后出版了關于行政程序法的獨著3部、主編3部、合著20余部;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行政法學研究》等法學刊物發(fā)表論文40余篇,為《新華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等廣泛轉載。研究成果涵蓋中外行政程序法資料整理、外國行政程序法比較研究、行政程序法原理、中國《行政程序法典》立法研究及法典試擬稿擬定等各方面內(nèi)容,形成完整的成果理論體系,大大推進了行政程序法理論研究的體系化與深入研究,同時為行政程序立法實踐奠定理論基礎,研究成果得到立法機關的高度重視,并為立法實踐所吸收、采納。
在代表作《中國行政程序法典試擬稿及立法理由》中,王萬華對中國未來行政程序法典提出全面立法設想,并逐條作了充分、深入論證。該書出版后,在學術界和行政立法機關產(chǎn)生廣泛影響,很快售罄,并成為國務院部門、地方政府制定行政程序規(guī)定的參照藍本。
2011年,王萬華已經(jīng)獲得第六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經(jīng)過三年的等待,她終于入選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我校訴訟法研究院院長卞建林教授評價道,王萬華天資聰慧,勤奮好學,專注學問,成果豐碩,在科研和教學方面取得非常優(yōu)異的成績,其當選青年法學家,理所應當,名至實歸。王萬華的博士生張獎勵認為,她雖然待人溫和、處世低調(diào),但在學術上對自身要求極其嚴格,今天的成就與她孜孜不倦的辛勤耕耘分不開。
投身實踐,推進法治顯擔當
王萬華曾談到法大人的內(nèi)涵,她認為,法大人有一種社會使命感,有一種務實的學風,不光有理想,還積極地去行動,去實踐。而她本人也是身體力行地在詮釋法大人這一內(nèi)涵。
1999年憲法修正案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目標,建設法治政府是這一戰(zhàn)略的核心部分。而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機制就在于通過行政程序法來規(guī)范行政權的行使,形成制度。制定一部全國統(tǒng)一的行政程序法是中國行政法學界一直的愿望。十多年前,以應松年教授為首的專家學者就著手制定多個版本的行政程序法草案。然而,作為一部行政法中的基本法,雖曾經(jīng)寫入全國人大立法規(guī)劃,但迄今尚未能啟動立法議程。
2008年,在時任湖南省省長周強的支持下,應松年教授領導一個起草小組,制定出全國第一部系統(tǒng)規(guī)范政府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規(guī)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同年10月開始施行。王萬華正是這個起草小組的主要執(zhí)筆者,她不僅直接起草了大多數(shù)條款,還作為全稿的統(tǒng)稿人,為規(guī)定出臺貢獻了大量心血。
該規(guī)定確定了公開、參與、便民、高效、信賴保護等基本原則,全面規(guī)范了政府工作流程,涉及行政主體、行政決策、行政執(zhí)行、行政監(jiān)督等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建立了行政管轄制度、行政協(xié)助制度、行政回避制度、行政決策制度、行政公開制度、聽證制度、證據(jù)制度、教示制度、卷宗閱覽制度、時效制度、說明理由制度、裁量權基準制度、行政問責制度等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當時尚未引起學界的關注,但實際上是一個急需規(guī)范的行政活動領域,在沒有任何可參考藍本的情況下,王萬華獨立起草了這方面的規(guī)定。
《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的出臺,開啟了程序控權的法治湖南模式的嘗試,為國家層面的立法積累寶貴經(jīng)驗,它取得的成功打破了很多人對行政程序法的質(zhì)疑。湖南的實驗證明,制定行政程序法確有必要,而且對于提高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水平、源頭上規(guī)范行政行為、促進政務公開、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具有重要意義。
在湖南之后,相繼有8個地方政府出臺了行政程序規(guī)定,如山東省、西安市、海口市、汕頭市等。這些規(guī)定均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為藍本,內(nèi)容和體例上高度相似。王萬華認為,湖南開創(chuàng)了一種以程序控權機制為核心的法治湖南模式,得到各地的效仿,現(xiàn)在對地方立法不能再追求單純的量的增長,而應該總結經(jīng)驗,上升到國家層次的立法。
目前,王萬華不僅承擔了第一部行政程序地方性條例《北京市行政程序條例》預案研究工作,還承擔了國務院法制辦《行政執(zhí)法程序條例》(專家建議稿)起草工作。據(jù)了解,2013年10月公布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中,已將“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項目”列為第三類項目,王萬華的研究成果和實踐參與對推動我國國家層面《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實在功不可沒。
除了積極參與推動行政程序法立法,王萬華還參與了《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行政強制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和國務院部門規(guī)章的立法、修法論證工作。王萬華也積極參與地方法制實踐,其作為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專家委員會委員參與了北京市十余部地方性立法的論證工作,作為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非常任委員參與了大量疑難復議案件的審議工作。
雖然身兼重擔,但能為推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的進程貢獻一份力量,王萬華感到由衷的高興。在她看來,解決社會問題的對策研究和理論研究一樣重要,中國的法學研究和社會密不可分,我們在堅持公平、公正這些基本價值的前提下,必須深入了解中國的社會,尋求中國社會條件下達到目標的路徑。
采訪手記:
開學第一天,我接到了采訪王萬華教授的任務,她剛當選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能夠與這樣一位年輕有為的法學家面對面,我感到又興奮又緊張。一路上,車窗外霧霾封鎖,道路都看不真切。在我心中,王萬華教授的形象也像被一層濃霧圍繞著,我一直忐忑地猜測:她是不是特別嚴肅,會不會滿口專業(yè)詞匯?而真正見面后,她親切隨和的態(tài)度緩解了我的不安,她回答我的問題,一直微笑著,輕描淡寫,仿佛她在學術上所取得的成就都極其平常。我注意到她用的手機是很老舊的諾基亞(傳說中能砸碎核桃的),問起,才知這部手機已用了十多年。我腦子里突然就浮現(xiàn)一位執(zhí)著的鑄劍師的形象,在爐火旁,排除一切干擾,苦心孤詣打磨心愛的寶劍。離開時,王萬華教授說的一句話打動了我:“人生的一個階段,做好一件事就夠了!焙髞頌閷懞眠@篇稿件,我采訪了王萬華教授的同事、學生,還在文淵閣泛黃的舊書中找到了《你為誰辯護》,在逐字逐句的閱讀中,漸漸體會到她對法治的那份真情。而稿件完成的那一刻,我拉開窗簾,一縷強烈的陽光灑在桌案,多日的霧霾散了,我心中那樣一個美麗、執(zhí)著、勤奮、高尚的青年女法學家的樣子,也變得那么耀眼、那么明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