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總結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有益經驗,客觀評價、推廣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成果,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發(fā)起設立“中國法治政府獎”。首屆“中國法治政府獎”于2010年3月正式啟動,經過初評、公示、核查等程序,在2011年1月15日舉行的最終評選暨頒獎典禮上,產生8個“中國法治政府獎”和7個“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首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活動取得圓滿成功并在社會上產生廣泛和積極的影響。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活動將于2012年3月正式啟動,申報期限為2012年3月至2012年6月。
一、獎項性質
“中國法治政府獎”是中國第一個由學術機構發(fā)起設立,依據科學的評選標準和公開的評選程序對各級行政機關在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進行評價的獎項。
二、獎項原則
為保證“中國法治政府獎”設立、評選程序與評選結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我們承諾奉行以下原則:
1、非贏利原則
“中國法治政府獎”不以贏利為目的。評選活動所需經費由“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負責籌措,不接受行政機關任何形式的資助。
2、獨立原則
“中國法治政府獎”堅持獨立、中立原則!爸袊ㄖ握劇苯M委會負責遴選評選專家并具體組織評選活動,評選體系和評選過程獨立于政府、企業(yè)及其他團體。
3、公正原則
“中國法治政府獎”設置的評選標準和評選程序力求公平與公正。
4、公開原則
“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過程公開透明,支持、鼓勵媒體與公眾的參與和監(jiān)督。
三、參評資格
“中國法治政府獎”面向中國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包括中央政府職能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法律、法規(guī)授權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組織也可申報。
“中國法治政府獎”獎勵的對象是行政機關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所創(chuàng)設的具有重要價值,產生明顯社會效益,對于建設法治政府具有示范效應的制度、舉措。截至本項目公告發(fā)布,項目必須實施滿一年方可申報。
四、評選組織
“中國法治政府獎”設全國初評委員會和全國終評委員會,負責獎項的初次評選和最終評選!爸袊ㄖ握劇苯M委會負責設立初評專家?guī)旌徒K評專家?guī)臁Tu選專家由組委會從初評專家?guī)旌徒K評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
“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秘書處設在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具體負責接受項目申報、組織審查、實地核查等評選工作。
五、評選標準
“中國法治政府獎”的評選標準包括創(chuàng)新程度、科學價值、推廣范圍、法治意義。
六、評選程序
(一)發(fā)布申報公告
由“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在媒體上發(fā)布申報公告。
(二)參評單位申報
參評單位以單位名義向“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申報,以各行政機關填寫的書面申報書為準。
(三)初次評選
“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組織初評專家對參評項目進行初評,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確定入圍項目。
(四)公示
初評入圍的項目由“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秘書處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對入圍項目進行調查核實
“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組織專家對入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六)最終評選
全國終評委員會根據初評結果、核查報告、入圍項目實施情況等,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決定最終評選結果,評選出“中國法治政府獎”和“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
申報單位請在申報日期內將申報材料郵寄至:
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郵編100088
并請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fazhizhengfujiang@126.com
電話:010-58908232 傳真:010-58908003
申報截止日期:2012年6月30日,以郵戳日期為準。
申報表電子版的下載地址:
http://download.china.cn/ch/doc/20120316001.doc
“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
2012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