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2:00,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共同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法治信息研究中心承辦,北京金杜公益基金、《法制日報》社評論部協(xié)辦的金杜明德法治沙龍第6期,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明德樓725會議室成功舉辦。本期主題為“聚焦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導性案例”。清華大學法學院王亞新教授、周光權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梁根林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黃卉副教授,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李友根教授、解亙副教授擔任報告人。與會嘉賓還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付立慶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張曉茹副教授、金杜律師事務所吳穎律師及多位博士生。沙龍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主任李仕春教授主持。
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確立了有中國特色的案例指導制度。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第一批指導性案例,標志著中國案例指導制度的正式運作。如何評價第一批指導性案例的擇取、案例指導制度的運作效果,便成為理論和實務界亟待回應的話題。在此背景下,本期沙龍把主題確定為“聚焦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導性案例”。主辦單位將把各位專家的真知灼見整理成文,上報中央有關部門。
沙龍于下午2:00開始。各位報告人結合最高法院發(fā)布的指導性案例,圍繞案例指導制度的功能、發(fā)布指導性案例的原則、裁判要旨的編寫、指導性案例的體例、案例指導制度運行方式、第一批指導性案例本身適用法律的準確性等問題各抒己見。本次沙龍的報告人來自不同學科,民訴的王亞新教授、刑法的梁根林教授、周光權教授、經濟法的李友根教授、民法的解亙副教授、憲法的黃卉副教授分別從各自學科視角貢獻精彩紛呈的觀點,對案例指導制度進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剖析。
在互動環(huán)節(jié),報告人圍繞爭議問題更加深入地交換看法。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研究一處處長王偉國博士、嘉賓張曉茹副教授、付立慶副教授、吳穎律師也參與到熱烈的討論當中。
沙龍持續(xù)三個多小時,直到下午5:00,各位報告人和嘉賓仍然意猶未盡。在掌聲中,主持人李仕春教授宣布本次沙龍結束。
本期沙龍的文字實錄將于近日“中國法學創(chuàng)新網”(m.jinbiaogan.com)“金杜—明德法治沙龍”專欄中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