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法學院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法學院人才隊伍建設及人才需求情況,結合法學院教學科研、人才培養(yǎng)、學科建設、團隊建設等工作需要,制定2012年度引進人才計劃。具體要求如下:
1、專業(yè)教師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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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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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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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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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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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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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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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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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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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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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研/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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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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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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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專業(yè)課程,有科研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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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引進專業(yè)教師年齡不超過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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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研/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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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法學或國際法學(國際經(jīng)濟法或國際私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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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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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研/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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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資源法學或民商法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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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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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層次人才條件要求
參照《煙臺大學引進人才工作暫行辦法》,引進如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重點學科學術帶頭人,國家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首席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入選者及其他國內(nèi)外著名學者;博士生導師;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以上職稱者;具有博士學位、有較好學術業(yè)績和發(fā)展?jié)撡|的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及學術骨干,學校學科建設和隊伍建設中急需的其他人才等高層次人才時不受專業(yè)及年齡限制,待遇面議。
聯(lián)系地址:山東省煙臺市清泉路30號煙臺大學法學院
聯(lián)系人:房大任
垂詢電話:0535-6902714
Email:fangdar@hot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