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舉辦法學沙龍
研討新修訂行政處罰法的理解與適用
本報訊(記者孔令泉) 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法學會與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聯(lián)合舉辦法學沙龍,研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理解與適用,以保障行政處罰法有效實施。寧波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寧波市司法局副局長毛利奇出席會議并講話。寧波市和下轄的海曙、鄞州兩區(qū)法院、公安、綜合執(zhí)法等部門代表參加了沙龍。
寧波市委黨校副教授梁亮作主旨報告,梳理分析了行政處罰法的修訂背景和過程,重點闡釋修訂后的行政處罰法在“首次明確行政處罰的概念”“完善行政處罰的種類”“擴大行政處罰的設定權(quán)限”“細化行刑銜接制度”“完善行政處罰聽證制度”等方面的重大變化與理解適用。
另外,與會者從執(zhí)法、司法等不同角度,圍繞“行政處罰的概念和種類”“重大明顯違法行政行為的判定”“三項制度的落實”“二人執(zhí)法及執(zhí)法證件的出示”“聽證范圍的擴大”“行政處罰權(quán)的委托及下放”“沒收違法所得的認定與執(zhí)行”“處罰定期評估制度”“首為免罰”“無主觀過錯不罰”“一事不再罰”“同一違法行為從一重罰”等問題,分析了新法施行的實踐影響,提出了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