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法學院功勛教授、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授、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咨詢委員會委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法學學部召集人張文顯在《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21年第一期(第5-54頁)發(fā)表長文《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論體系》,全文共六萬七千字。
張文顯認為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偉大實踐中創(chuàng)立的科學理論體系,其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在概念上系統集成、在話語上自成一體、在邏輯上有機銜接,展現出鮮明的理論風格、深厚的歷史底蘊、開放的全球思維和雄渾的實踐偉力,蘊含著睿智的法律哲理、鮮活的法治道理、深刻的法學原理、雋永的法理情懷。基于學理化闡釋、學術化表達、體系化構建的理論旨趣和學術動因,本文嘗試以“三基本”的理論模型和學術范式,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論體系劃分為三個層次三大板塊,即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理論、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觀點。其中,法治的基本原理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論基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理論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論內核,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觀點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論要素。
本文是張文顯深耕習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分析法治中國理論的系列成果之一,對推進我國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具有重要意義。同時,該文的發(fā)表也為我院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指明了方向,期待張文顯的下一部大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