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立教授,山西定襄人,1923年2月出生。中國共產(chǎn)黨優(yōu)秀黨員,我國著名民法學家和法學教育家,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法學科的奠基人之一,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個獲得民法學教授職稱的女教師。鄭立教授因病于2015年11月19日13時23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2歲。
鄭立教授早年投身革命,也是最早致力于新中國法學教育的教授之一。1946年,鄭立教授就讀于北平朝陽大學司法組;1948年參加革命工作,加入了黨的外圍組織“民主工作先鋒隊”,在中共地下黨組織的領導下,積極參加學生運動;1949年3月,根據(jù)朝陽大學地下黨組織的決定,到北平市委青訓班受訓;1949年8月,進入北平市委黨訓班學習并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49年10月,在中國政法大學擔任第三部行政干事;1950年10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工作,擔任民法教研室教師;1972年中國人民大學停辦,按照組織決定到北京大學法律系任教,1973年5月到1978年5月,鄭立教授在北京大學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擔任教師;中國人民大學復校后,鄭立教授于1978年5月重返中國人民大學,在民法教研室任教,1983年晉升為副教授,1986年晉升為教授。
鄭立教授是我國當代民法學理論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的基礎理論、債與合同的理論與實踐,旁及婚姻法、經(jīng)濟法和民事訴訟法等領域。主編或共同主編了多部重要教材和著作。鄭立教授擔任共同主編的《民法概論》(1982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是我國改革開放后出版的第一本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民法教材,1985年獲得中國人民大學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1987年獲得國家教委法學教材二等獎;1998年獲得司法部優(yōu)秀教材獎。鄭立教授主編的《民法通則概論》(1986年紅旗出版社)是闡釋民法通則的重要學術(shù)專著。鄭立教授主編的《民法學》(全國高校自學考試教材,1994年第二版,北京大學出版社)是一部影響至深的民法學教材,1994年獲得北京大學出版社建社15周年教材建設成果獎。共同主編的《企業(yè)法通論》(1993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是奠定現(xiàn)代企業(yè)法結(jié)構(gòu)的代表性著作。鄭立教授在《中國法學》、《法學家》、《法學雜志》等刊物上發(fā)表十余篇學術(shù)論文,其學術(shù)觀點在法學界、法律界產(chǎn)生了廣泛影響。鄭立教授在民商法領域取得的諸多學術(shù)研究成果成為我國法學界的寶貴財富。
鄭立教授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法學科教學體系建設的奠基人之一。中國人民大學復校后,鄭立教授在講授民法學基礎理論的同時,為本科生和研究生較早開設債和合同法課程,形成了相應的教學體系,成為法學院民法教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鄭立教授指導碩士研究生,參加民商法博士研究生的培養(yǎng),教書育人,桃李滿天下。鄭立教授在民法教學研究領域耕耘近50年,培養(yǎng)的學生遍布海內(nèi)外,許多學生已成為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gòu)、政府及司法實務部門的骨干。鄭立教授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法學科的教學體系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
鄭立教授是我國民事立法活動的重要參與者。鄭立教授1954年參加了我國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工作,1980年參加了我國《經(jīng)濟合同法》的起草工作,1986年參加了我國《民法通則》的起草工作,為國家重要民事法律制定和司法解釋工作做出了重大貢獻。
鄭立教授從26歲走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法教研室,直到73歲走下講堂,見證了中國當代民法學的興起和發(fā)展,參與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從成立初期的艱苦創(chuàng)業(yè)到不斷發(fā)展壯大的全部歷程,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發(fā)展壯大和新中國民法學的學科建設貢獻了畢生精力。
鄭立教授為人正直、品格高尚、淡泊名利,深受法學界同仁的尊敬。鄭立教授甘當青年學生成長的鋪路石,是教書育人的楷模和典范,深受學生愛戴。鄭立教授的一生,是獻身于中國當代民法學和法學教育的一生,鄭立教授的高尚品德和學術(shù)貢獻,將永遠銘記在我們的心中!
風華正茂投革命,教書育人數(shù)十春,著作等身耕耘勤,兢兢業(yè)業(yè)獻終身!
鄭立教授千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