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聞林先生辭世,心中無比惆悵。先生的音容笑貌尤歷歷在目,記憶中的點點滴滴如開閘之水涌上心頭。悲傷之余,唯有無盡的思念與永遠的懷念才能慰藉先賢,激勵后學。
初識先生的博學與睿智是在18年前。1995年,我從吉林大學碩士畢業(yè)來到湘潭大學法學院任教,受命講授外國法制史。按照當時的規(guī)定,新教師不能上講臺講課,須見識一年,并在見識期間備好課,寫好講義。慕先生之名,經(jīng)由時在人民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的同事胡旭晟推薦,1996年9月,我來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短期進修,師從先生學習外國法制史,在人民大學靜園先生寓所的書房認真聆聽教誨。先生對羅馬法和英國法中的“程序先于權力”講授尤為詳盡,使我受益良多。我在先生的教導中如饑似渴汲取養(yǎng)分,后來很多重要的學術信息直接融入了我的課堂。
初涉外國法制史學術研究,我倍感茫然。在教學內容的取舍上,外國法制史選擇的是一些有影響、有代表性的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律制度加以闡述。而就研究對象而言,理論上幾無所不包,但究竟從何入手,找到屬于自己的特色研究領域和獨特研究對象,則并非易事。尤其是對我這樣一個在知識結構上跨史學和法學領域,科研才剛起步的年輕人,做出何種選擇,至關重要性!直覺告訴我,無論是在當時的非洲學界還是在法史學界,非洲法的研究還是一塊空白,亟待彌補。當時幾種主要的外國法制史教材還沒有專章介紹非洲法,只有北大由嶸先生在其主編的自學考試教材中“第三世界國家的法律制度”一章里述及了非洲法律的有關內容,但語焉不詳。于是,在課間休息時間,我就開展非洲法研究的必要性與可行性等問題求教于先生,先生給予我的是肯定的回答與堅定的支持,這對我是莫大的鞭策和鼓勵。曾記得,先生拍拍我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新華,年輕人做學問要耐得住寂寞,坐得住冷板凳;看準了方向,抓住牛尾巴,定能出成績!”先生的點撥使我頓悟,更加堅定了我追求學術創(chuàng)新,努力開墾非洲法這塊處女地的信心和決心。
我首次參加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的年會是在1997年10月。該次會議系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的第12屆學術討論會,中心議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與外國法制研究”。會議由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與上海華東政法學院、上海法學會共同舉辦。當時的外法史學界尚未關注到非洲法的研究。我作為一名后學,向大會提交了《非洲法律文化的變遷》一文,這似乎與年會的主題不符。在先生的鼓勵下,我鼓足勇氣作了簡短的發(fā)言:“對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與外國法制的研究,只關注西方的法律傳統(tǒng)是不夠的,獨具特色的非洲法律文化同樣很有研究的價值。非洲一些國家在繼承西方法律傳統(tǒng),利用本土法律資源方面取得的成功經(jīng)驗值得借鑒學習。希望外法史學界加強非洲法這個薄弱課題的研究”(據(jù)1997年10月23日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第12屆學術討論會第三期簡報)。會議閉幕時,先生在會議綜述中對此予以肯定,他認為,應加強對非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研究,并建議研究者個人和單位在外法史研究的選題和方向上應該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格。這令我始料未及,欣慰之余,也倍感壓力。像外國法制史研究會所有的長者一樣,作為時任會長的林先生,對年輕學人之提攜與褒獎,由此可見一斑。正是沐浴著先賢們的雨露陽光,年輕人才能茁壯成長,外國法制史學界才迸發(fā)出勃勃生機,永葆青春活力。
2000年4月22日至24日,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第13屆年會在湖南湘潭大學舉行。作為承辦方,胡旭晟教授擔任總指揮,我任副總指揮,雖然被戲稱為“糊指揮”和“瞎指揮”,但會務的組織卻是成功的。本次年會恰逢研究會領導層換屆,林先生從會長位置上榮退,何勤華教授擔任新會長,研究會實現(xiàn)了新老交替,一批老同志擔任研究會顧問,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繼往開來獲得新的發(fā)展。作為工作人員,我們受命組織了顧問聘任儀式,在新會長何勤華教授的主持下,10名年輕會員手捧鮮花,伴隨著熱烈的掌聲,為顧問們獻花,表達崇高敬意。此景此景,猶歷歷在目,仿佛就在昨天。先生雖已駕鶴西去,而其高風亮節(jié)卻永駐人間。
本次年會舉行了“法的移植與法的本土化”專題研討會。我和同事洪永紅教授等歷經(jīng)三載,撰寫完成了我國首部非洲法研究專著《非洲法導論》,并作為“見面禮”送給與會代表,也借此匯報我們研究非洲法的初步成績。林先生欣然答應我們的的請求,為該書作序,林老先生在序言里說,“多年來,我一直盼望有一本中國學者系統(tǒng)研究非洲法的專著出現(xiàn),現(xiàn)在,由洪永紅、夏新華等撰寫的專著《非洲法導論》終于問世了。該書系統(tǒng)地論述了非洲法的起源、特征、歷史變遷及其未來發(fā)展趨勢。其中特別對非洲習慣法、宗教法、西方兩大法系對非洲法的影響和沖突以及非洲法的重要法律部門的現(xiàn)狀和演進進行了頗有建樹和深入的分析。資料新穎、詳實,觀點鮮明,論據(jù)確鑿,文字流暢,是一部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著。非洲國家的傳統(tǒng)文化源遠流長,在世界法律文化史苑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國內外學界卻對其研究甚微!《非洲法導論》的問世,填補了這方面的空白,這無疑對非洲法研究是個極大的推動。希望《非洲法導論》的作者再接再厲,為進一步開創(chuàng)非洲法研究的新局面貢獻力量!”先生對非洲法研究的高度評價,讓我們深受鼓舞。新當選的何勤華會長在會議總結中也提到:“近年來,隨著外法史研究領域的拓展,外法史學者‘步入非洲’,不畏語言障礙、資料匱乏等重重難關,艱難跋涉,目前,非洲法研究業(yè)已取得可喜學術成果”(據(jù)年會綜述)。這體現(xiàn)了研究會新領導層對非洲法研究事業(yè)的高度肯定,極大地激勵了我們研究非洲法的熱情和信心。
創(chuàng)新是學術研究的生命,創(chuàng)新需要莫大的勇氣和堅強的信念,更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貧。時光飛逝十余年,有努力終會有回報,有耕耘一定會有收獲。時至今日,我們開創(chuàng)的非洲法研究新領域如星星之火,不斷燎原壯大,全國相繼建立了多家非洲法研究機構。我于2002年再入人民大學,師從葉秋華教授攻讀博士學位,繼續(xù)深造,在非洲法研究領域亦取得一點點成績,可以告慰先生:我主持了該領域的2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出版了《非洲法律文化史論》等專著、榮獲第三屆中國法律文化研究成果獎一等獎、培養(yǎng)了一批非洲法研究方向的博士碩士、打造了一支非洲法研究學術團隊。現(xiàn)在,我已加盟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非洲法研究定會更加發(fā)揚光大。
這段學術軼事鮮為人知,無論世事滄桑,我始終不能忘懷!我國的非洲法研究開啟之初,如果沒有全國外國法制史學界和非洲學界前輩學者們的關心與支持,決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而林榕年先生正是我國非洲法研究的強有力的推手!一定要記住林榕年——著名法律史學家、杰出法學教育家、新中國外國法制史學科的開拓者、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的主要創(chuàng)建者和前任會長——這個響亮的名字!
2014年10月3日子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