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識就是力量”這句名言令世人銘記的弗朗西斯·培根(1561年至1626年),有著卓越的法學生涯。他曾與愛德華·柯克并稱“伊麗莎白女王的法律雙雄”。然而,他最終未能堅持自己對法律的信仰,在權(quán)力和財富面前迷失自我。盡管如此,作為大法官的他仍然留下了許多令人稱道的光彩時刻。
對于普通法的貢獻
培根的家境優(yōu)裕,父親是伊麗莎白女王的掌璽大臣。12歲,他入讀劍橋大學三一學院,三年后畢業(yè)(值得一提的是,當年同樣就讀于三一學院的柯克大法官,則是在15歲入學,18歲未能獲得學位而離校從業(yè))。培根進入了四大律師會館之一的葛雷律師會館,繼續(xù)他的法律學習。16歲的他還和英國駐法國大使一起出訪巴黎,并在巴黎一呆就是三年。
18歲那年,命運急轉(zhuǎn)直下。培根的父親去世,他沒能得到什么遺產(chǎn)。他回國重返葛雷律師會館,一邊攻讀法律,一邊四處謀職。1593年,他當選為下議院議員,但是伊麗莎白拒絕委任這位年輕議員任何職位,理由之一是他在議會中過分果敢地反對女王的稅務(wù)法案。
培根從未氣餒。他投靠女王的寵臣埃塞克斯伯爵。伯爵給他許多經(jīng)濟援助,積極為他謀求職位。但是,女王并未將總檢察長的職位授予培根,而是授予了柯克。據(jù)說,埃塞克斯伯爵給培根介紹了一位富有的貴族婦女,然而這位貴族婦女卻未選擇培根,而是嫁給了事業(yè)有成的柯克。培根與柯克之間的芥蒂漸深。
公允地說,培根和柯克這對“情敵、政敵加思想之敵”,都對普通法具有巨大的貢獻。當柯克致力于收集整理普通法案例匯編時,培根則著手搜集普通法格言,采取歸納法來提煉普通法的要義,并且不斷撰寫法律著述,冀望與柯克一爭高下。如果說柯克的法律匯編較之培根的法律著述更加展示了對于技術(shù)細節(jié)的全面掌握,豐富的先例知識以及對于法律形式的牢牢把握,那么,毫無疑問,培根的著述則表現(xiàn)出對于法理學抽象原則的更為深刻的闡發(fā),并以圓滿而富有倫理的精神彌補了干枯的法律細節(jié)的不足。
站上被告人席的大法官
伊麗莎白女王去世,信奉“君權(quán)神授”的詹姆斯一世即位。他在行政上庸碌無為,卻是古典文學的狂熱愛好者。培根投其所好,給國王寫來一封致敬信,以拉丁古諺開頭,以一行奧維德的詩句結(jié)尾。他很快得到國王的賞識,并獲得了副檢察長的職位。
1621年,剛晉爵為圣阿爾本子爵的大法官培根,生活奢華,才華橫溢,時有新書出版。據(jù)說,培根的《新工具》一書出版后,曾差人贈送柯克一本?驴藙t在書上寫道:“奉告作者,你確有智慧老人的學識,但你應(yīng)該首先確立的是法律和公正!惫唬瑱(quán)傾一時的培根似乎好運到頭了。幾名小人物到下議院控告培根受賄。雖然指控的受賄數(shù)額是小數(shù)目,然而大部分議員不滿培根幫助詹姆斯一世干預(yù)司法的舉動,專門成立一個調(diào)查委員會進行調(diào)查。委員會收集了28件物證,有價值800英鎊的飾盒,價值500英鎊的鉆石耳環(huán),價值50英鎊的金扣子等等。
消息一出,舉國震動。上下議院辯論不斷,就是否應(yīng)該嚴懲培根展開舌戰(zhàn)。詹姆斯一世明白,議會彈劾培根,實際是在向自己施壓。他指望議會通過征稅計劃,只能作出讓步。1621年4月22日,培根認罪,承認共接受了28次賄賂。上議院最后作出裁決:撤銷其御前大臣職務(wù),支付罰金及贖金4萬英鎊,監(jiān)禁于倫敦塔內(nèi),永遠不得擔任公職,不得競選國會議員,不得進入宮廷。培根成為這場議會與國王斗爭的犧牲品。
1626年3月,正潛心研究冷凍防腐原理的培根經(jīng)過一片雪地時,突然想做一次實驗。他宰了一只雞,把雪填進雞肚,以便觀察冷凍在防腐上的作用。但由于他身體孱弱,經(jīng)受不住風寒的侵襲,支氣管炎復(fù)發(fā),病情惡化,于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這位文藝復(fù)興時期最重要的散文家和哲學家,普通法發(fā)展的重要推動者,最終以這樣一種姿態(tài)退場。同時代的人們,既慨其才華,又心懷惋惜。在培根死后,亨利·沃登爵士為他題寫了這樣的墓志銘:“圣阿爾本子爵,如用更煊赫的頭銜,應(yīng)稱他為‘科學之光’、‘法律之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