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紀念“西政五十周年”之時,我曾回“西政”去看過王錫三先生,身體欠佳,原因是因一小病住了醫(yī)院,由于王老從未住過院,這一住反而使王老身體狀況處于不佳的境地。那一年是2003年,王老97歲。我和師兄弟們談起王老,都認為王老將成為法學界首位百歲老壽星。
2004年秋在京見到“西政”原副校長徐靜村教授,徐說2005年是王老百歲華誕,學校將隆重地為王老祝壽,徐還說自己是組織者,具體策劃人,還進一步談到了許多細節(jié),例如,祝壽時,時間不宜太長,恐礙王老身體。我對徐先生說,屆時我一定要去重慶為王老祝壽,表一表學生心愿。沒想到2004年11月王老突發(fā)腦病,再次住進醫(yī)院。12月9日那天,陰云低垂,天色灰暗。13時40分,王老終因醫(yī)治無效,乘鶴仙去,享年99歲,差四個月不到百歲。王老去世時我正在日本訪問,未能趕往重慶見上王老最后一面,并與遺體告別,是為無限遺憾,更加劇學生心中之悲痛。
雖然我在自己的自選集《守望想象空間》的序(《再回首》)中談到了王老二、三事,但只是大概,為緬懷王老,深深追憶王老為人為事為學之精神,為學生及后生發(fā)揚光大,在清明節(jié)之際,王老誕辰百年之時,特提筆再述。
我的導師——王錫三先生,一位極有學者風度的長者。我作為他的研究生時,他已77歲高齡,滿頭銀發(fā),是我們一般人想象中的標準的資深老教授形象。王老1906年出生于河北豐潤縣,1926年—1932年就讀于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也是朝陽大學法律系的高材生。1932年—1935年日本明治大學研究院法律系攻讀法律,并獲法學學士。想當年王老也是中國留學生中的一大才俊,風流倜儻。王老當時是日本中國留學生協(xié)會的秘書長,在留學生中有著很高的威望。王老說他的同學有三大類:大漢奸、國民黨大官以及共產(chǎn)黨的高官(指的是原北京市委副書記、也是著名的法學家——張友漁先生)。
在東京學習時,我曾專門去過地處東京鬧市區(qū)的明治大學。該大學是一所私立大學,已有相當長的歷史。王老在日學習期間,學習優(yōu)異;貒,王老即在朝陽大學和燕京大學任教。如果沒有日本帝國主義侵華的事件,王老大概會一輩子從事自己最心愛的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谷諔(zhàn)爭爆發(fā),作為滿腔熱血的愛國青年——王老毅然放棄了自己喜愛的事業(yè),投身于腥風血雨的抗日戰(zhàn)爭之中。在1935年東北淪陷后,王老就加入了華北文化界救國會,積極參與愛國運動。當日寇侵入華北后,1938年,一個最寒冷的冬天,王老來到了山西臨縣,加入決死隊14總隊,成為隨軍教員。在此期間,與決死隊的隊員們共同經(jīng)歷了血與火的考驗,穿行于槍林彈雨之中。也正是在抗日的火線上王老加入了中國共產(chǎn)黨。以后因為戰(zhàn)爭的原因,王老與黨組織脫離了聯(lián)系,作為單線聯(lián)系的介紹也相繼故去,因而阻礙了王老恢復組織關(guān)系,也正是這一點成為王老終身的痛。
推事與院長、館長、教授也許還能聯(lián)系起來,但是要把敢死隊與推事、館長、教授聯(lián)系起來就有點困難了,這需要相當?shù)南胂罅Α2贿^經(jīng)過二次世界大戰(zhàn)的人們不難想象這樣的聯(lián)系。國外許多很有學術(shù)成就的老學者也曾沐浴過二戰(zhàn)槍林彈雨。王教授也是如此。
抗戰(zhàn)后期,王老還在地方法院做過檢察官和推事,在軍校任中校教官,在法官的位置上做到了四川省高等法院推事。抗戰(zhàn)結(jié)束后在貴州大學法律系做教授,法律系主任。解放后王老調(diào)任西南政法學院做教授,在西南政法學院期間曾任西南政法學院圖書館館長。文革前,還擔任過四川省政協(xié)委員等社會職務。文革結(jié)束后在訴訟教研室任教。在當時的民事訴訟法學界,王老是內(nèi)地唯一的民事訴訟法方面的教授,毫無疑問,屬于“超天王級”的人物。
王老的著作不多,1949年以前,王老翻譯出版過《論二十世紀的死刑》和《修正民事訴訟法要義》。在過去戰(zhàn)火紛飛,時局動蕩不安的年代,也不可能寫出多少法學專業(yè)的著述,像王老這樣的著述成果亦屬不易。在八十年代許多教授也不過是一本書,一、兩篇論文。
1978年西政復辦,西政開辦了首期全國民事訴訟法教師培訓班,王老親自掛帥授課,打造了我國改革開放后民訴學界的“黃埔一期”,這些人現(xiàn)在已經(jīng)成為民事訴訟法學界的頂梁柱——章武生(復旦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趙鋼(武漢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李漢昌(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教授、副校長)、蔡虹(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教授)、齊樹潔(廈門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等等。
80年代民事訴訟研究資料極其匱乏,幾乎見不到任何關(guān)于西方國家民事訴訟法學的資料。為了彌補資料的不足,王教授在7、80高齡還翻譯了大量的日文資料,如《舉證責任研究》、《日本民事訴訟法》以及《資產(chǎn)階級國家的民事訴訟法》,不過那時沒有條件出版,只能在學校內(nèi)部印刷。他翻譯的這些資料至今仍未過時,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王老人真正實踐了終身學習的人。王老在90歲高齡還在閱讀專業(yè)書籍,并出版了專著《民事訴訟法研究》。印刷過程中,我們?yōu)榱送趵系慕】,建議由我們代為校對,王老堅決不同意,硬是自己一字一字校對完全書,全書近六十余萬字。這不能不令人敬佩。由于時代的原因,王老沒有給民事訴訟法學界留下更多的東西,這恐怕是最令老人家遺憾的地方,但王老留下了嚴謹?shù)闹螌W精神。
王教授治學和教學都十分嚴謹。每一次上課前都要提前指定閱讀書籍,上課時不時提問,某一種觀點為何人所言,源于何處。答不上來,將招致嚴厲的批評。我當時的興趣不在民事訴訟,也未好好地準備,所以難免挨批。為了避免挨批,我們便投機取巧地臨時看上幾處,以待考察,有時這種小伎倆也能起到作用,但現(xiàn)在想來,其實是糊弄了自己,在自己做了教師之后才感覺到底子的重要,此時方感功力不夠。成功沒有捷徑,有很多東西我是后來才惡補的。
想想那時,王老就已經(jīng)明確指出,我們對舉證責任應當下大力氣研究,但我們卻沒有把舉證責任當回事,以為不符合國情,沒有用武之地,現(xiàn)在看來舉證責任無疑是民事訴訟法學中的一座蘊藏十分豐富的學術(shù)“金礦”,如果那時下手研究舉證責任,并深入拓展,現(xiàn)在無疑是這方面的最有資格發(fā)言的人,而且不會導致現(xiàn)在難以更正的一個錯誤命題——誰主張、誰舉證——的流行。舉證責任這樣一座民事訴訟法學方面少有的學術(shù)“金礦”,居然在研究生時被我們所輕易放過了,想來無比后悔,亦感嘆王老的遠見。著名的民事訴訟法學家李浩教授就是從王老處得到這一研究題目,并在王老的指導下進行了研究,雖然李浩教授不是王老的“正宗”弟子,但王老對于他的指導是非常盡心的,李能成為民事證據(jù)學研究方面的權(quán)威人物,與王老的培養(yǎng)是分不開的。陳剛教授的出道成功也同樣是挖掘這一“金礦”的結(jié)果。
作為王老的學生,我非常感謝王老將我引進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殿堂。正是王老將德國民事訴訟法學家赫爾維希、羅森貝克、比洛夫,日本民事訴訟法學家兼子一、菊井維大,蘇聯(lián)著名民事訴訟法學家A·克列曼(雖然是一個左派法學家)、顧爾維奇等一一引到我們面前,把我們引進了精致、充滿思辨和緊張的理論迷宮,享受推理和思辨所帶來的快感。在法學理論的啟蒙階段能與這些理論家“對話”實在有幸。王老當時所關(guān)注的重大問題——直接原則、言辭原則、辯論原則、處分原則依然是現(xiàn)在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問題。我記得當時王老反復強調(diào)言辭原則如何之重要,但我們這些研究生實際上對此依然是漫不經(jīng)心,以為以言辭方式在法庭表達當事人的主張,這有什么值得研究的?現(xiàn)在看來言辭原則對于建構(gòu)現(xiàn)代民事訴訟法極為重要,在我們現(xiàn)行的民事訴訟法中恰恰就缺失了這樣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則。學生只有在成為老師之后,才能真正感知作為自己老師曾經(jīng)有過的用苦良心。
王老的學生不多,但均有才氣,事業(yè)有成。大弟子——田平安:教授、博士生導師,原西南政法大學黨委書記、校長;顧培東:28歲便成為經(jīng)濟學研究員,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是經(jīng)濟學、法學的“兩棲”學者;袁岳:社會學家、著名策劃人,零點調(diào)查公司總裁。郭明忠:深圳市律師、原深圳市福田區(qū)法院副院長;吳毛旦:河南省某中級法院院長。
王老的精神是一種令我們一生享用不盡的精神,那就是嚴于律己,敬業(yè)盡責的精神,一種獨立思考,既往前行的精神。我想這也是王老留給弟子們的最寶貴的東西。
2005年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