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民商法教研室歡送陳啟新合影 。
前排左起:鄭立 李景森 劉素萍 趙中孚;后排左起:佟柔 楊大文 郭壽康 陳啟新 唐世儒 王益英。
佟柔老師在講課。
佟柔老師和王利明在天壇合影
佟柔老師在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前的合影。
左起:趙中孚、佟柔、方流芳、王利明
1987年民法碩士答辯結束后合影。
左起:張玲、佟柔、張新寶
師生同游北海公園。
右起:龍翼飛、王利明、佟柔
佟柔(1921——1990),男,滿族,遼寧省北鎮(zhèn)縣人,中共黨員。生前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 佟柔教授少年時期家道貧寒,顛沛流離,深受國破家亡之苦,飽經戰(zhàn)亂災荒之患,因而奮發(fā)學習,立志圖強。自新中國建立之初到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民法以來,執(zhí)教40余年,為建立博大精深的社會主義民法學理論體系,不論遭受什么樣的動蕩和苦難,他都別無他求,堅定不移、孜孜不倦地鉆研民法理論,創(chuàng)建了屬于他自己的有獨特見解的民法理論思想,為中國的具有特色的民法學理論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摘自楊立新 《懷念佟柔》)。
佟柔教授輕名利,不好個人著書立說,注重培養(yǎng)人才。他以自己的知識、心得和情操,為學生授業(yè)、解惑、傳道。他竭盡全力,為中國的民法學界造就了一支頗為壯觀的骨干隊伍,作好了民法理論研究的承上啟下的基礎工作。佟柔教授對立法、司法和法律宣傳工作也很關心,他參加過民法典的起草和《民法通則》的制定,《民法通則》有些重要內容就是采納了他的觀點。也參加了《經濟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工業(yè)企業(yè)法》、《破產法》、《著作權法》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的起草和討論(摘自常風 《民法學家佟柔教授傳略》)。佟柔教授被公認為新中國民法的開創(chuàng)者、民法理論的奠基人,是民法學的帶頭人。
基于佟柔教授在民商法領域的學術影響與杰出貢獻,為紀念佟柔教授,繼承和發(fā)揚佟柔教授的理論、思想和精神,促進中國民商法學的發(fā)展,2006年10月14日佟柔民商法發(fā)展基金成立,國內外許多法律界人士和機構再次齊聚佟柔教授名下,共同推動實現佟柔教授的遺志;鹁W址為http://www.law.ruc.edu.cn/tongr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