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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法史學
端木愷:1903年生,字鑄秋,安徽當涂人。復旦大學文學土、東吳大學法律學院法學士、紐約大學法學博士。曾做執(zhí)業(yè)律師多年,歷任省立安徽大學法學院長、國立中央大學行政法教授、行政院政務處參事、安徽省民政廳長、行政院會計長、國家總動員會議副秘書長、代秘書長、糧食部政務次長、立法委員、司法院秘書長。1949年,任孫科內(nèi)閣秘書長。后去臺灣,任“總統(tǒng)府”國策顧問。1969年任臺灣東吳大學校長。1983年任臺灣東吳大學董事長。1987年病逝。著有《社會科學大綱》、《中國新分析法學簡述》等傳世。
徐道鄰:1906年生,安徽蕭縣人。早年留學德國柏林大學,于1932年獲法學博士學位;貒笤趪裾畤涝O計委員會任職,1938年任駐意大利使館代辦,后任國民政府國防最高委員會參事、行政院政務處處長等職。1949年赴臺灣,在臺灣大學等校執(zhí)教。后到美國華盛頓大學講學。1973年12月24日在美國病逝。徐道鄰不僅是著名的法律史學家,著有《中國法制史論略》、《唐律通論》、《中國法制史論集》等傳世,而且也是“驚鴻一瞥的憲法學彗星”,其博士指導老師是德國著名的公法學家阿道夫·西蒙德(Rudolf Smend)教授,博士論文《憲法的變遷》一年之后正式在德出版,這種待遇甚至同時代獲得博士學位、后來成為德國公法學巨擘的胡柏(E. R. Huber)等人都未曾享及。
王仲方:1921年生,安徽蕪湖人。1937年參加革命工作.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曾任抗日軍政大學、澤東青干校、延安民族學院教員,華北局社會部科長。解放后,任公安部辦公廳秘書處處長、羅瑞卿部長政治秘書、辦公廳副主任。青海省委常委兼省委秘書長,省委政法領導小組組長!拔母铩敝惺芰直爰瘓F迫害,被關進監(jiān)獄五年多!八娜藥汀笨迮_后,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成員、副秘書長兼法學研究所所長,中共中央宣傳部辦公廳主任,國家對外文委副主任,中國法學會會長,全國政協(xié)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曾兼任中國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總顧問、海峽兩岸法律問題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兼職教授、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xié)會理事、中國國際文化交流中心副理事長、亞洲和太平洋地區(qū)法律協(xié)會中國理事、美國全美律師協(xié)會榮譽會員、法國比較法學會會員等職務。
汪漢卿:1937年生,安徽省東至人。1962年7月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律系,1966年6月至1968年10月調(diào)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工作。自1980年3月起在安徽大學法律系任教,先后任法律系副教授、教授,系黨總支委員、系副主任、主任、校黨委委員等。1991年12月當選為安徽大學副校長。1993年8月起任安徽大學黨委副書記、常務副校長。1997年12月從行政工作崗位上退休,繼續(xù)擔任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汪漢卿教授的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法律史學會執(zhí)行會長(1998—2003)、安徽省人文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副主席、安徽省法學會副會長等。2003年12月因病去世。
朱 勇:1955年生,安徽無為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xiàn)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現(xiàn)任中共中國政法大學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校長兼研究生院院長,教授。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執(zhí)行會長、全國法律碩士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等職。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制史研究所所長、法律系主任。
許章潤:1962年生,安徽廬江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第四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現(xiàn)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清華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歷史法學》雜志主編,兼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青少年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全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等職。曾任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人文學院后殖民主義理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senior research fellow),德國波恩大學訪問學者,法國?怂梗R賽三大訪問教授。
汪全勝:1968年生,安徽桐城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xiàn)任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法學院副院長、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教授。兼任中國法理學學會理事、山東大學威海立法研究所所長、“法理學”泰山學者青年學術骨干。
蔣傳光:1963年生,安徽濉溪人,法學博士。現(xiàn)任淮北煤炭師范學院政法系主任、系黨總支書記、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律教育研究會理事。
周少元:1962年生,安徽壽縣人,法學博士,博士后,F(xiàn)任安徽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教授,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安徽省法學會法律史研究會總干事等社會職務。
憲法行政法
袁曙宏:1958年生,安徽舒城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第三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現(xiàn)任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兼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家咨詢組成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立法研究組成員等職務。曾任安徽大學法律系憲法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兼黨委委員。
胡錦光:1960年生,安徽黃山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F(xiàn)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國家重點學科—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國憲法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兼職教授等社會職務。1996年獲首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方世榮:1956年生,安徽歙縣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現(xiàn)任湖北省委黨校副校長、湖北行政學院副院長、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部級科研項目專家咨詢委員、司法部高級職稱專家評審委員、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社科聯(lián)副主席、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湖北省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湖北省人民政府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曾任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法商研究》雜志主編。
王 磊:1965年生,安徽合肥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xiàn)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港澳臺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國憲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憲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
王錫鋅:1968年生,安徽涇縣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xiàn)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特約研究員、北京市行政法學副會長、耶魯大學法學院中國法中心研究員。曾任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訪問學者。
宋功德:1971年生,安徽廬江人,法學博士,F(xiàn)任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兼任北京大學法學院軟法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
何 兵:1964年生,安徽巢湖人,法學博士,F(xiàn)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兼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中心研究員。
民商經(jīng)濟法學
史尚寬:1898年生,字旦生,安徽桐城人。十五歲留學日本,畢業(yè)于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系。1922年秋赴德國柏林大學研究法律,1924年入法國巴黎大學研究政治經(jīng)濟。1927年返國,歷任中山、中央及政治大學教授、“立法委員”、“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委員長”、“考試院秘書長”、“國民大會代表”、“總統(tǒng)府國策顧問”、“考選部部長”、“司法院大法官”、“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等職,曾參與民法、憲法及其他重要法典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史尚寬先生涉獵的研究領域極為廣泛,幾乎包含了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勞動法等法學大部分領域,尤其是在民法領域中的建樹極為卓越。從1950年到1970年,經(jīng)20年不懈之努力,史尚寬先后完成《民法總論》、《債法總論》、《債法各論》、《物權法論》、《親屬法論》、《繼承法論》共6冊巨著,計400余萬字,合稱《民法全書》。1970年11月12日,因犯胃癌不治逝世于臺北,享年七十三歲。史尚寬先生以其在民法研究中的卓越貢獻,獲得了當代以及后世學人的敬仰,被譽為“中國民法第一人”。
金 平:1922年生,安徽金寨人。1949年畢業(yè)于國立安徽大學法律系,同年入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zhàn)軍軍事政治大學學習,結業(yè)后隨軍南下從事地方政權建設和基層政法工作,歷任云南省曲靖縣人民政府司法科長、法院院長等職。1953年調(diào)中央政法干校學習,次年結業(yè)后,到西南政法學院任教,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曾兼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民法學經(jīng)濟法學研究會副總干事、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律顧問等職。從1954年起,先后三次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民法起草工作。1981年5月至1982年9月,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起草小組組長,為《民法通則》的制定與傳播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朱慈蘊:女,1955年生,安徽涇縣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現(xiàn)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1999年獲全國第二屆杰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曾任天津財經(jīng)學院法學系副主任。
陳小君:女,1956年生,安徽淮南人,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F(xiàn)任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副校長、黨委常委,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湖北省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組組長、湖北省婦聯(lián)副主席等社會職務。司法部首屆優(yōu)秀教師,享有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許明月:1963年生,安徽桐城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xiàn)任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經(jīng)濟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等社會職務。2001年獲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02年被確認為重慶市首批經(jīng)濟法學術帶頭人,2003年獲重慶市首批優(yōu)秀中青年骨干教師稱號;2005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中青年人才計劃。2006年獲得重慶市首屆優(yōu)秀中青年法學與法律專家稱號。曾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
李明發(fā):1963年生,安徽肥東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F(xiàn)任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安徽省跨世紀學科帶頭人,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安徽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詢員、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員等社會職務。?
王先林:1965年生,安徽霍山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xiàn)任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經(jīng)濟法研究所所長、上海市“曙光學者”,兼任中國法學會經(jīng)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商務部WTO貿(mào)易與競爭政策專家咨詢組成員、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反壟斷法審查修改專家顧問委員會成員、國家知識產(chǎn)權戰(zhàn)略制定工作特聘專家等。2002年獲第三屆全國“杰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004年被教育部、人事部授予“全國模范教師”稱號,2005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008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曾任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安徽大學經(jīng)濟法研究中心主任,安徽省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王源擴:1955年生,安徽壽縣人,法學博士,F(xiàn)任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經(jīng)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安徽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合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曾獲安徽省優(yōu)秀教學成果一等獎,安徽省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三等獎,被選為安徽省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享受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貼。
刑法學
胡云騰:1955年生,安徽六安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中央組織部直接聯(lián)系的專家,F(xiàn)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兼秘書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以及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等多少科研院校的教授、博士生導師。曾在安徽大學法律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工作,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掛職擔任副院長。
虞 平:1963年生,安徽安慶人,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Ph.D),F(xiàn)任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研究員)、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兼職研究員、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兼職教授。曾任美國紐約開放社會研究院(Open Society Institute)高級研究員、西雅圖農(nóng)村發(fā)展研究所(Rural Development Institute)研究員。
劉廣三:1967年生,安徽懷寧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xiàn)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證據(jù)法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曾任煙臺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陳正云:1968年生,安徽巢湖人,法學博士,F(xiàn)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預防廳副廳長,兼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特約研究員、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王 平:1961年生,安徽全椒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F(xiàn)任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政法大學恢復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監(jiān)獄學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監(jiān)獄學會監(jiān)獄法學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監(jiān)獄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犯罪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犯罪學會預防職務犯罪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國際刑法學協(xié)會中國分會會員。1999年、2002年連續(xù)獲第二屆、第三屆中國法學會“杰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韓 軼:1964年生,安徽岳西人,法學博士,博士后,F(xiàn)為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曾任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
訴訟法學
李學寬:1937年生,安徽霍邱人。1958年畢業(yè)于華東政法學院。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曾兼任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安徽省訴訟法學會副總干事、省中高級干部學法講師團成員、省律協(xié)維權委員會委員、省公安廳特聘法律專家、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汪建成:1962年生,安徽太湖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xiàn)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比利時魯汶大學(Katholic University of Leuven)訪問學者,美國耶魯大學富布萊特研究學者,兼任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會副會長。曾獲“全國優(yōu)秀教師”稱號。
孫長永:1964年生,安徽壽縣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第五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F(xiàn)任西南政法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巴渝學者特聘教授,《現(xiàn)代法學》和《西南政法大學學報》主編,研究生部主任和法律碩士學院院長,校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學位委員會委員。兼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六屆學科評議組法學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偵查行為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等社會職務。
陳 剛:1965年生,安徽合肥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F(xiàn)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兼任日本ADR仲裁學會會員、日本比較民事法研究所委托研究員、韓國地方自治研究所委托研究員等。曾任西南政法大學、湘潭大學法學院、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圣揚:1954年生,安徽肥東人。現(xiàn)任安徽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會理事、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刑事業(yè)務委員會委員、安徽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副總干事、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安徽省警察學會常務理事等職務。
國際法學
朱奇武:1917年生,安徽桐城人,著名國際法學專家。1943年畢業(yè)于北京燕京大學,1946年畢業(yè)于中央大學研究院法學碩士學位,1950年畢業(yè)于英國牛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79年起任教于北京政法學院(現(xiàn)中國政法大學),曾任北京政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美國外空法學會會員,并擔任國務院法規(guī)中心、中國法律咨詢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檢局、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會的顧問。1995年6月23日逝世。
端木正:1920年生,安徽安慶人,1942年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政治系,1947年獲清華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50年獲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嶺南大學副教授、歷史政治系代理主任,中山大學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1990年至2000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993年被中國指派為常設海牙仲裁法院仲裁員。曾兼任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法學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顧問、中國國際法學會顧問、中國法國史研究會名譽會長、廣東省法學會第一至三屆副會長、民盟中央常委、廣東省委主任委員、廣東省第七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06年11月28日因突發(fā)性心臟病醫(yī)治無效在廣州逝世,享年86歲。
高爾森:1929年生,安徽安慶人。1948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學院,1952年畢業(yè)后分配到南開大學任教,后因被定為嚴重右傾被調(diào)離南開,1979年重回南開大學工作,是我國國際稅法學科的開創(chuàng)者,為南開大學國際經(jīng)濟法研究所和國際經(jīng)濟法學科的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陳立虎:1954年生,安徽安慶市人,博士生導師,F(xiàn)任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國際法學科帶頭人,兼任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經(jīng)濟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WTO研究會理事、江蘇省國際法研究會會長、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組成員、江蘇省進出口商會顧問等社會職務。曾任于安徽大學、南京大學。
徐淑萍:女,1962年生,安徽太湖人,法學博士,F(xiàn)任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國際經(jīng)濟法學會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詢員等。
劉永偉:1964年生,安徽懷遠人,法學博士,教授,F(xiàn)任安徽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院長,兼任中國國際經(jīng)濟法學會理事。
環(huán)境資源保護法
張梓太:1964年生,安徽天長人,法學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導師,F(xiàn)任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環(huán)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環(huán)境與資源法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環(huán)境與資源法)學術委員會委員、聯(lián)合國環(huán)境規(guī)劃署—同濟大學環(huán)境與可持續(xù)發(fā)展學院(UNEP-TONGJI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教授、中華環(huán)保聯(lián)合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環(huán)境與資源法研究會會長。曾獲第四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006年獲“上海市優(yōu)秀中青年法學家”。曾任南京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教授。
曹明德:1965年生,安徽廬江人,法學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導師,第五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現(xiàn)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jīng)濟法學院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學報》常務副主編,兼任世界自然保護聯(lián)盟(IUCN)環(huán)境法學院專家、中國法學會環(huán)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西部生態(tài)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社會職務。曾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現(xiàn)代法學》副主編。
此外,貴池的章志遠(1975年生,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休寧的汪慶華(1976年生,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無為縣的王貴松(1977年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等青年才俊正在迅速崛起。
